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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以扣押你两个月的工资且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对你威胁,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2款之规定,立即离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资是你的合法收入,无论你怎么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权扣押你工资,否则,你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出具离职证明,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的规定,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给你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你私自出具离职证明,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单位证明,如果用人单位追究,你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