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财产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分配:

(一)协议优先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有协议的,在协议合法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执行。

(二)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因男女有所不同,即便男方收入高,女方只是家庭妇女,也不能因此认为财产都是男方赚的,归男方。因此没有协议或者一方有过错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一般均等分配。保护弱者原则。一般而言在审理离婚纠纷时,法院会对夫妻当中弱势的一方相对予以照顾,例如一方身体不好、需要长期治疗,一方需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等。

(三)过错方少分配原则。对于婚姻期间有过错的一方,原则上少分财产。

(四)物尽其用原则。夫妻***同财产主要由一方使用,经营,管理的,原则上分配给使用者,但需要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用的财物,原则上归个人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同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虽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同财产。夫妻***同财产的分割,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外,应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负责抚养的一方代为管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第八条 夫妻***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