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迟到几分钟算迟到

具体要看公司的规章要求。劳动法对这个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个人已经知晓的情况下,那是合法的。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不延迟上班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保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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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