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县政府发放的林权证还有效吗?

1982年县政府发放的林权证是合法有效的。你的林权证属于林业三定时期发放的宅基地林权证,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房前屋后树木,它的范围是与你的土地使用证四至相关的。

一、林权证

林权证书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法》或者《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程序,对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地以及使用过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进行登记、发放的证书。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样式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林权证书投入使用。这种款式的外罩是绿色塑料,上面印有“中华人民***和国林权证书”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

二、权利种类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所有权是指拥有、使用、受益和处置森林、树木和林地的权利。使用权是指他人的森林、林木、林地按照合同或有关规定的使用权;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由非所有权人行使的权力。林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依法使用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一般来说,林地使用权随着森林所有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也有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情况,只有林地使用权,没有林木所有权。比如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养殖林蛙、种植野生药材,林地的使用权属于承包方,而林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