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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非法围堰,鄱阳湖生态环境遭破坏
新华社记者郭远明 黄和逊
去年以来,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长时间处于极端低水位。一些地方不法分子借机在鄱阳湖区擅自修筑矮堤,非法围堰,大量干涸的湖底被人为地用湖坝围堰分割,鄱阳湖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遭到破坏。
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有关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治理鄱阳湖非法围堰现象就必须对鄱阳湖实行有效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湖床筑堰 瓜分水域
围堰就是利用鄱阳湖枯水位湖底露出时机,在湖底筑起1米-5米高的围堰圈占河湖水域,枯水期围堰外的湖水退却后,承包人将在围堰里的大量渔业资源蓄水放养一段时间后,放闸排水,"竭泽而渔"。
因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鄱阳湖非法围堰一直被严令禁止。但近来记者在沿湖地区采访发现,非法围堰活动在鄱阳湖区迅速抬头。
余干县瑞洪镇傅家塘村渔民张国环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后鄱阳湖渔业捕捞开禁不足一个月,水位就迅速下降。大量挖掘机开到干涸的湖底进行围堰作业。我们连最后的渔业捕捞水面都失去了。"
在渔民的带领下,记者先后来到几处围堰严重的水域。在鄱阳湖外湖的余干县瑞洪镇沙塘池水域草洲上,新堆起的1米来高的小围堰有10多公里长,一片三四千亩的湖底被瓜分。而2006年10月开始,在南昌县蒋巷镇的梅家坟湖水域就出现大规模围堰,陆续出现20多公里长、2米-5米高的围堰,圈占了近五千亩水域。在鄱阳县莲湖乡匡山洲水域,莲湖乡茭溪村10多名村民在去年底开始合伙修建了几个大围堰,干涸的湖底密布着一道道3米高的大围堰,将近五千亩的湖底分割成三大片,占了莲湖乡朱家村专业渔民的捕捞场所。
鄱阳县、余干县等鄱阳湖周边地区的渔政部门证实,去年底以来,鄱阳湖水域非法围堰不断发生,一些地方形成了一股风潮。2006年以来鄱阳县渔政部门发出了11份禁止非法围堰的通知书,而在2004年至2005年,才发出两份禁止非法围堰的通知书。由于围堰多是利用挖掘机进行,速度非常快,往往没等执法人员发觉,几十公里长的围堰就在七八天里冒了出来。一些围堰者甚至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白天休息晚上作业。
余干县渔政部门透露,目前看到的围堰还只是一小部分,还有众多小围堰建在浅滩草洲上或偏僻地区,难以被发现和统计。
非法围堰湖泊受到威胁
鄱阳湖周边地区有围堰的历史。一般围堰者多是湖区种田的一些农民,而发包水面者是周边的村委会。鄱阳县渔政局局长张继林告诉记者,以前鄱阳湖非法围堰基本停顿在围个几十、上百亩的小打小闹状态。但从去年8月开始,鄱阳湖水位就一直处于历史同期最低水平,大面积的湖底长时间裸露,有利于大型机械进行长时间的大规模非法围堰作业。
非法围堰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诱因是湖面承包期普遍延长。鄱阳湖渔民张元凡等人介绍,原来各地湖面承包期只有两三年,遇到哪年渔业资源少,收回本钱的机会都没有。近年来鄱阳湖沿湖各村村委会普遍将非法霸占的湖面承包期延长到10年以上,非法围堰者收益有了长期保障。而一个上千亩的大围堰,每年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收入。
非法围堰现象抬头严重影响鄱阳湖渔业生态环境,并威胁即将到来的防汛安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产科研人员认为,非法围堰对鄱阳湖野生渔业资源是一种野蛮的掠夺方式,将鱼子鱼孙捞尽,破坏了野生鱼类的正常洄游繁衍和鄱阳湖候鸟的食物源;挖掘机在湖底就近挖掘取土,对鄱阳湖水底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也会造成难以恢复的伤害。
江西省防汛部门介绍,鄱阳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最重要的蓄滞洪区。1998年长江大水后,国家出巨资在鄱阳湖地区实施"平垸行洪"工程,鄱阳湖大量圩垸被平毁,为洪水让道。非法围堰抢占行洪场所,将削弱"平垸行洪" 工程的防汛成效。
打击非法围堰需堵漏洞 湖泊亟待集中管理
目前鄱阳湖非法围堰行为引起了江西省渔政管理部门的重视。江西省渔政管理局局长钱新娥介绍,鄱阳县、余干县等地政府已联合渔政部门成立专门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清理,炸毁了10多处非法围堰水闸。江西省水利厅建管处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鄱阳湖周边非法围堰情况进行防汛大排查,及时平毁非法围堰。在非法围堰情况相对突出的余干县瑞洪镇,镇长吴永东告诉记者,地方将配合水利部门打击非法围堰行为。
但余干、鄱阳等地渔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整治非法围堰工作亟待堵漏洞。鄱阳湖管理工作涉及水利、渔政、林业、环保、国土以及沿湖地方乡镇。针对日益突出的围堰情况,一个部门出一个文件办法,只管自己相关领域,结果评估某些非法围堰危害程度和处置意见时,渔政部门认为只需部分拆除,水利部门却要彻底平毁。同时鄱阳湖区各地执法力量太薄弱,面对不断出现的非法围堰行为,基层渔政部门只能疲于应付。
捉襟见肘的执法经费也让执法人员望着围堰无可奈何。鄱阳县渔政局局长王兴干透露,基层渔政部门没有专项执法经费,由于非法围堰人员见到执法人员就逃跑躲避,在责任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渔政部门不得不承担平毁围堰的开支。面对几十公里的非法围堰,执法人员也是有心无力。
江西省生态学会生态专家戴年华认为,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力量是整治鄱阳湖非法围堰的当务之急。但要从根本上治理鄱阳湖非法围堰现象就必须对鄱阳湖实行有效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完)
过度挖砂破坏生态 鄱阳湖变成“死湖”?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26 日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疯狂无序地挖砂正在使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渔业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
采砂船水下采砂,破坏鱼类生存环境,致使渔民收入骤减,生活非常困难
“从前用箩筐抬(鱼),用汽车拉,现在用篮子拎就不错了。”
6月21日,鄱阳湖春季禁渔开禁第二天,江西省星子县南康镇蓼池村老渔民张乙林出湖捕鱼归来。虽然早有思想准备,但他还是有些沮丧:忙活了十六七个小时,才捕到百来斤虾,两百来斤鱼。
张乙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998年、1999年那会儿,每年出湖捕鱼有3万多元的收入,刨去柴油、渔具、税费,可落个2万多元。但2004年以来就不行了,当年毛收入才1.4万元,而开支并没有减少,因此年收入只有三四千元,一家人生活得非常困难。禁渔的3个月,要靠民政部门的接济才能维持生活。
“这些都是滥挖湖砂惹的祸!”江西省渔政局局长钱新娥说,“近年来,无序、过度地挖砂正在使鄱阳湖的渔业资源日益枯竭。”
6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北鄱阳湖交界的松门山。只见几十艘功率几千马力、两三层高的大型“吸砂王”正在加紧作业,轰鸣喧嚣,震耳欲聋。周围数公里的水域浑浊不堪,与远处的青水碧波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吸砂王’一次作业可在水底吸出一个60米宽的大坑,功率大的可将水底30米深、100米范围内的砂石吸个精光。”船老大告诉记者。
南昌航空学院环境化学学院的陈素华博士说,采砂船水下采砂,将扰动湖底底泥,使水体中悬浮物含量增加,从而破坏了鱼类主要饵料的繁殖场所,破坏了鱼类的洄游通道、产卵场所及其宁静的生存环境,导致渔业资源日渐衰竭。
全世界有95%以上的白鹤在鄱阳湖越冬,乱采滥挖会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果
“照现在这样挖下去,将把鄱阳湖底挖得千疮百孔,使鱼虾失去生存之地。鱼没了,候鸟就没了食物,湿地的生态食物链将被打断。不出几年,鄱阳湖这个中国最大的淡水湖将会变成‘死湖’。”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位领导忧心如焚。
6月16日,记者经过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王家洲和令公洲两个草洲。只见王家洲大片的草洲已滑入水中,整个坍塌岸线绵延数公里,甚至连“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界标也东倒西歪,周边水体一片浑浊。
一位长期从事鄱阳湖研究的专家对记者说,在湿地水生生物系统中,一个物种的消失将对系统中其他生物的生存产生重大影响,作为湿地生态系统中极端重要的鱼虾,其数量的急剧减少将会改变整个生态系统的面貌。而草洲是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草洲没了,候鸟觅食栖息的场所也将不复存在。
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龚三堂也痛心疾首地说:“采砂区往往是候鸟和国家级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无序的、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采砂对鄱阳湖是灾难性的破坏。目前,全世界有95%以上的白鹤在鄱阳湖越冬,鄱阳湖也因此成为著名的‘鹤之王国’。如果乱采滥挖行为不加以制止,其生态后果将十分严重!”
采砂利益太大,各部门都在管,但管不住
鄱阳湖从1998年开始有零星挖砂,2001年,挖砂已全湖开花,2002年,挖砂的后果开始显现。2003年,有关部门开始作规划,情况有所控制,但并未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无序的状况。
6月17日,记者实地走访了湖口县屏风山、星子县南门码头、都昌县老爷庙等采砂区,所到之处的水域一片浑浊。从湖口县屏风山到永修县吴城60多公里的水域上,运砂船川流不息,往来如梭。在砂石交易市场庐山区蛤蟆石,几百艘运砂船正在紧张作业,将1000吨及小吨位运砂船上的砂石转到4000吨至8000吨的大运砂船上,然后再转运到外地。
“保守估算,今年江西省水利部门***发放了39个挖砂大泵船证,一年挖砂6个月,***挖掉1.4亿多吨砂石。以每吨7元计算,一年仅挖砂的产值就有9.8亿元之多。砂石运到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价格要翻几倍甚至十几倍。”一位挖砂业主道出了鄱阳湖挖砂的惊人暴利。
“收钱的部门多着呢。工商、公安、渔政、环保一般向每艘运砂船收50元至100元,其中,渔政和公安由采砂船代收,然后分成;港航和海事对每吨砂石收1元到1.3元。”一位知情者对记者一语道破天机,“这还是明的,暗的就更多了。一些部门和地方实权人物在采砂船上都是有股份的。沿湖区某县副县长等官员因收受挖砂业主贿赂还被判过刑。”
“各部门都在管,但都管不住。利益太大,管理难度非常大。”江西省水利厅一位工程师告诉记者。
关键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江西省水利厅法规处处长傅国儒认为:“江西有砂石资源,可以开发它来发展经济。关键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采砂秩序,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将因采砂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下降到最低限度。”
要规范采砂秩序,就必须剖析管理和体制方面的漏洞。首先,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在《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都对采砂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所以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管理效率比较低。其次,以收费代许可,以罚款代管理,存在“重利轻管”现象。此外,执法保障建设滞后,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使得禁采区管理和可采区现场监管很难到位。只有在这些方面真正下功夫,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无序采砂的态势。
江西省渔政部门负责人则认为:“如果目前暂时无力阻止无序采砂,那么,采砂所得的收益,首先要对渔民的损失进行补偿;其次要对渔业资源进行补偿,每年,渔政部门都会组织大规模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仅2005年就放流各种规格的鱼苗近4000万尾,耗资巨大。”
人们期待着,还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一泓清水,“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的壮丽景象也能重现鄱阳湖。(任江华 )
新华网南昌3月12日电(记者郭远明 黄和逊)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2006年以来长期处于极端低水位。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在鄱阳湖区擅自修筑矮堤,非法围堰,大量干涸的湖底被人为地用湖坝围堰分割,鄱阳湖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正在遭到破坏。
鄱阳湖周边地区一直有围湖堵河的历史。围湖堵河就是利用鄱阳湖枯水位湖底露出时机,在湖底筑起1-5米高的围堰,围堵圈占河湖水域,从而“竭泽而渔”式地占有留在围堰里的大量渔业资源。
由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围湖堵河一直被严令禁止。但非法围湖堵河活动近来在鄱阳湖区迅速抬头。
鄱阳县、余干县等鄱阳湖周边地区的渔政部门证实,2006年年底以来,鄱阳湖水域非法围湖堵河不断发生,一些地方形成了一股风潮。
“水低好分湖”是近期鄱阳湖非法围湖堵河现象抬头的主要原因。去年8月开始,鄱阳湖水位就一直处于历史同期最低水平,大面积的湖底长时间裸露,有利于大型机械进行长时间的大规模非法围堰作业。
记者调查发现,鄱阳湖非法围湖堵河现象抬头正在给鄱阳湖湖区生态和经济造成破坏。围湖堵河大量圈占了鄱阳湖野生渔业资源,不仅中断了野生鱼类的正常洄游,更破坏了鄱阳湖水底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围湖等不法行为的泛滥将夺去渔民大部分捕捞场所。而且,鄱阳湖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最重要的蓄滞洪区,非法围湖堵河也抢占了一些重要的行洪场所。
目前,鄱阳湖非法的围湖堵河行为已经引起了江西省渔政管理部门的重视。鄱阳县、余干县等地政府联合渔政部门成立专门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清理,炸毁了十多处非法围堰水闸。
但整治非法围堰中存在的执法弱化和法律漏洞削弱了打击成效,而捉襟见肘的执法经费更让执法人员望着高大的围堰无可奈何。平毁稍大点的非法围堰,每500米的费用支出就要1万元,面对几十公里的围堰,执法人员也是有心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