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
随着《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颁布,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关物业费管理办法。依据新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和支出明细,并且及时向业主汇报,而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同资源获取的利益,也必须与业主***享。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完成承诺的服务要求,业主也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以西安为例,新办法中物业费最大的特点就是“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将促进物业企业精细化管理,降低物业成本。调整后,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另外,将三级及等外的收费标准在征求意见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下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_月、电梯费0.32元/平米_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高层住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位,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第二百七八条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同决定,并且通过“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有。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