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是干什么的?
管理钱
财政局是市政府的一个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具有资源配置、财政收支、财政监督、会计事务等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的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的分配政策。
2、拟定市财政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3、根据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会同市地方税务局拟定税收收入计划。
4、组织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5、管理市财政公***支出;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拟定并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及制定需要全市或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
6、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确定并考核市直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编制和执行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组织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审核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审核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事项;负责市直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统计评价、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调处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并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7、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8、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拟定和执行市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省有关部门、银行对我市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项贷款的有关业务。
10、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制定有关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和管理国家赔偿费用。
12、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