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啊?没看懂,求解
1.盲人看不见东西,但是耳朵不聋。
2. 怎么收的两份租金?
3. 房东看见了什么要卖掉房子,然后离开了那个城市
先来解决第一个吧 如果说两个盲人住在一起,肯定是会发出声音 这样两个人就会知道这件屋子里有第二个人的存在。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把对方当成人呢?或者说,在激动的情况下丧失理智,把对方当成坏人了呢,这个问题先搁置,我们再从第二个疑点开始说,房东收到了两份租金,也就是说房东认为事情隐瞒的很好,并没有被发现,所以在房东的逻辑里,是认为对方没有发现他所做的事情的,房东收到了两份租金很高兴,但是他把房子卖了,并且离开了这个城市,这个是很不合常理的一件事情,说明他那天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也就说明这个房子出问题了,如果说他收到了两份租金,为什么还要卖房子呢。到底出了什么大问题要卖房子?说明死人了,要不然不会无缘无故卖房子。那天,房东在房门的小孔上看到的可能是满屋子的血,其中一个盲人失手杀了对方,手上沾了血,因为是盲人,看不见,所以只能到处摸索,血手印沾满了整间屋子,事后盲人察觉到这个人可能是房东找的另外一个人跟他一起住的这个事情,为了不让事情败露,所以盲人给了两份租金,但是还是被房东从小孔里看见了房间,房东之所以卖掉房子,离开这座城市是因为,如果有一天真的调查起来,这个房东会被牵扯进这宗无意的杀人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