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有人在家里养羊污染周围环境和扰民而且羊粪和泥水导致前面一家人的房子墙壁受潮能通过法律解...
是可以的。但《环保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比较少。
你们山东省是出过《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其中,第六条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有权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
关于“房子墙壁受潮”的问题,房子是不动产,可采用《物权法》,《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既然房子受潮了,即说明其物权受到了侵害,造成损害者(养羊者)是应该负责的。
那么,怎么负责呢?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因此,是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