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哪些部门处理

小区违建归城建部门管理。

住宅小区中,有违规建筑,可以先向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管理人员先和违建方进行交涉处理,若是小区物业干涉无果,则应上报当地的城建部门,由城建管理人员出面责令整改,若违建方没有自主拆除,城建部门可依法拆除。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管拆违建需要的程序如下: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

9、送达回证;

10、其他步骤。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