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办居住证要什么证件

在佛山办居住证,流动人口在佛山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证明等材料,前往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前往居住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前往办理地领取。

在佛山办理居住证需要的具体材料如下:

1、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

办理居住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享受积分入学或政策性入学服务。

2、享有技能培训晋升补贴和创业资金扶持服务。

3、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

4、计划生育基本公***服务和奖励扶助。

5、公***文化体育服务。

6、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7、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8、可申请佛山入户。

综上所述,有关居住证的办理程序,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咨询。我国法律上对居住证的办理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需要办理证时,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办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