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制度

法律分析:1、对住院患者要有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邀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贵。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下达指示。

3、对疑难、危重等特殊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交代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协助处理。

4、护理查房每周进行3次,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检查护理质量,结合实际教学,研究解决疑难间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