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物格制度

“民法法律物格制度”,是在物权法不断发展和物权客体范围不断扩大的大背景下,杨立新教授近年来提出的对物进行类型化研究的一种新思路。

考虑到部分特殊物具有的生命伦理价值和部分特殊物的特殊存在、支配和保护,我们考虑在物制度内部建立一般物与特殊物的理论框架,以便确定对不同类型的物进行不同的法律规制,因此提出建立法律物格制度。

把物分为不同的法律物格,明确对不同物格的物确定不同的支配规则,明确民事主体对它们的不同支配力,对它们进行不同的保护。提出物格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区分不同的物的类型,确定不同物格的物在民法中的不同地位,明确人的不同支配力,以及进行支配的具体规则。

补充

《民法物格制度研究》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立新。本书主要介绍了民法物格制度概述、伦理物格制度研究、特殊物格制度研究、一般物格制度研究等内容。

作者简介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人,1952年1月生于吉林省通化市。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

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学、侵权责任法学、人格权法、亲属法。参加了中国《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立法工作,在《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方医科大学,烟台大学特聘教授以及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