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中 是合同主体。
法律主观: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订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上述主体可以协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并且上述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合同无效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即对当事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违约条款也无效,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