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色法律
绍兴男子潜入不同女子家中,是为了劫财还是劫色?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仍然有的人为了得块钱,有的人是被生活所迫,所以不得已走向犯罪的道路。
一、事件梳理
绍兴市的陶女士急匆匆地赶到了派出所报警,她是在一家烧烤店工作,所以晚上下班特别的晚,要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回去,这天早上他下班回到自己单身公寓,他发现屋子里面乱七八糟的,而且好像门锁也有被破坏过,她立马感觉到不对劲,然后看了一下床头的储物罐,但是储物罐还在,但是她总觉得好像小了一些。他特别奇怪,是谁还把储物罐调包了。接到报案以后,派出所立即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但是都没有发现有效的线索。
隔了几天,要是在同一个校区,周女士回到家里,看到有一个男人正在穿他的衣服,并且还想发生关系。但是他比较冷静,并没有激烈的反抗,反而是通过语言来劝阻他,让它慢慢的放松警惕,后来两个人经过聊天,原来这个男子欠了很多钱,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周女士一边劝导,一边赶紧报了警。
后来警察赶到把这个名男子控制,他交代到,自己也住在这个小区,但是因为没钱继续交房租,所以被赶了出来,但是因为手里还有钥匙,所以继续偷偷的住在房间里面。他无意之间发现陶某家里的窗户经常是开着的,而且从窗户上还能看到一只储蓄罐,于是他就从网上买了一只一样的储蓄罐,想着把钱调包出来。后来他花光了储蓄罐里面的钱,然后又起了贼心,想要故技重施,没想到这一次却落入了法网。
最后他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二、事件本质
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这名男子不务正业,他没有靠自己的努力来挣钱,反而是想着偷鸡摸狗,而且他花钱的速度也非常快,那只储蓄罐里大概有2000多元,但是他几天就花完了。
三、事件反思
其实从这件事情上,引起了我很多的反思。因为在这个社会上,女性本来就是处于弱势群体,所以经常会有男人向女人下手,而这一次的犯罪嫌疑人专挑单身的女性下手,并且成功过一次。不过一看他就是一个新手,因为他在周女士的劝导,情绪慢慢的冷静。她接受了这次处罚以后,出来能够光明正大的做人,不要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毕竟花自己挣得钱才比较心安理得,而且也不会违反法律,把自己送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