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监狱法于什么时候修订

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199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4年12月29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又进行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监狱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监狱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和国监狱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199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4年12月29日起施行,目前施行的是2012年10月26日修订的版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监狱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