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吗
法律分析:不能超过两年。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者遇到违法劳动法的不法现象要几时举报投诉,不然过了期限会遭到投诉无门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