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无工资合法吗
自离无工资不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员工自行离职且未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仍无权扣发当月所有工资。劳动者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全部工资。自离员工未收到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提出解除并提前30天通知雇主;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
5、雇主依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裁员;
6、雇主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7、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员工即使未经正式手续自行离职,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其应得工资,而不得无故扣发;尽管违反合同的劳动者需赔偿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其全部工资,自离员工应收到工资,否则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