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bp是什么意思
第一:没有法务。一般来说,初创公司、小型企业在公司内部没有法务,法律事务都可以委托外部律师处理。
第二:有法务,有法务职,但没有独立的法务部。法务职可以设置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
第三:有法务,有独立的法务部,但人员相对较少,分工比较简单。
第四:有法务,有独立的法务部,人员相对较多,分工相对复杂。今天介绍的法务BP也主要针对第四种情况。
第四种情况在相对大型的互联网公司中很常见。这类公司一般有以下特点:业务线多,所有业务线不是独立的子公司,而是相对独立的事业部、业务单元。整个公司没有总公司、子公司之分。(与大型中央企业不同,很多大型中央企业的业务线也很多,但不同的业务线都是独立的子公司。整个集团有非常明确的总部、子公司、孙子公司的划分。)为了配合这种公司结构/运营模式,第四种法务团队建设模式也相应产生。
第四个法务组建设模式有以下特点:
1.人员较多。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上百人以上的法务部也比较常见。
2.分工明确细致。一般分为以下三部分:
1)业务法务/法务BP:根据公司业务线进行划分,各业务线有自己相应的法务BP。例如,移动法务、终端法务、汽车法务、音乐法务、实时通信法务等。密切配合公司业务划分,设置相应的法务组;在整个法务部中,这部分法务人员的比重最大。
2)专家法务:根据法律专业的不同,将其划分为知识产权法务、数据规定遵守法务、反垄断法务、劳动人事法务等。
其他:包括法律研究、法律教育、法务运营等。
法务BP就是这里面的第一个法务。法务BP具有以下特点:
1.按公司业务线划分,不按法律专业划分。法务BP必须与具体业务线一致,不同线的法务BP为不同业务线提供法律支持。
2.根据公司业务线划分,法务BP应该对所支持业务线的业务、所在行业有一定的了解。越了解业务、行业,越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3.不按法律专业划分,而是根据公司业务线划分。法务BP应该负责所支援业务线的所有专业法律工作,当然可以向专家法务寻求支援。在某种程度上,所有法务BP都是负责他支持的具体业务的法务总监。对于这一具体业务的所有法律问题,法务BP是负责人。虽然有专家的法务支持,但最后提出最终法律意见并对法律意见负责的是该法务BP。
4.需要职业认同、身份认同。法务BP需要处理各种专业的法律问题。法务BP如果不聚焦某个专业,就会被贴上非专业的标签。
5.非常有挑战性。不仅需要法律知识,处理法律问题,往往面临非法律问题,还需要与业务同事(产品经理、产品运营、研发、销售等)、专家法务进行沟通和协调。
法务BP是对业务最直接、对业务理解最深刻、与业务关系最密切的法务。
BP是业务伙伴的缩写,意思是业务伙伴。在法务组,法务BP是侦察连、一线作战部队,法务组对业务的职能一般通过法务BP传达、实现或协助参与。中华人民***和国法务(专家法务)一般不绕过法务BP直接联系业务。即使直接联系业务,业务也可以找到法务BP。因为在业务上,法务BP是他日常联系最多、最熟悉、相对信任的法务。
法务BP是与业务相同的公司职员,在公司层面是利益***同体。
法务BP是公司内部律师,客户不是公司外部人,而是公司内部业务团队。业务是法务BP的客户,业务和法务BP属于同一家公司。他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律师和顾客之间的关系更紧密。他们是公司层面的利益***同体。法务BP和业务应该达成***识,即使我们的职责、职责、视角不同,保护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也应该一致。无论是面对合规监管要求,还是面对商业伙伴,法律合规解决方案都不能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冲突是必然的。客观、冷静、理性地对待冲突,不对抗、合作、积极沟通、对话、冲突,寻求解决方案。
由于职务、职责、视角、思维的差异,法务BP与业务之间的冲突是常见和必然的。冲突不是坏事事情和气未必好。冲突有利于暴露危险,只有暴露危险才能预防危险。要客观、冷静、理性地对待冲突。正是因为双方都认真对待和重视,才会发生冲突。如果法务BP很不靠谱,模糊不清,无所谓,差别不大就行。这样不会发生冲突,但会隐藏风险,留下风险。理性对待冲突,直接面对冲突,不对抗,以合作的心态积极沟通对话、冲突交流,***同需要替代方案、遵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不得不承认,业务思维方式比法务BP更具创造性。虽然我认为法务BP已经完成了各种思路,但在深入的沟通中,业务往往可以提出一种新的替代方案,给法务BP带来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山中水复的义务,柳暗花明又一个村庄”。
法务BP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设置障碍的人。
法务BP的存在价值是帮助业务解决法律法规遵从问题,而不是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为业务设置法律法规遵从障碍。正如业务所说:“我知道有风险。你告诉我怎样才能避免风险。我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做这项业务。”这是一个难题。正是因为困难,才能体现法务的价值。如果业务因法律风险而停滞,业务不发展,那么法务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还需要法务吗?法务BP应该赋予业务能力。法务BP的存在是为了使业务更稳定、更强、更好地发展,而不是成为业务的负担。这很难,但这是法务BP的使命和价值,必须努力探索和实现。否则,法务BP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路途遥远,我将上下求索。”
法务BP和业务既不是像客人一样尊敬,也不是互相折磨。可以互相关爱,可以互相残杀,最终要互相成就。
1.专业知识、博科专业兼备
法务BP符合具体业务线,该业务线的所有法律问题由法务BP带头解决,负责最终遵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与专家法务(重大法务)不同,法务BP不聚焦于特定的法律专业方向,对特定的法律专业不深入专家法务研究,这无可厚非。但是,法务BP应该掌握本业务线经常涉及的法律方向的基础知识,能够解决相关法律方向上常见的基本法律问题。遇到比较前沿复杂的某一专门法律问题时,再向专家法务求助。另外,法务BP应该对本业务线所在行业的监管政策和法规了如指掌。这是法务BP的优点。理想情况下,法务BP在掌握本业务监管政策法规的同时,还应深入学习和研究1-2个法律专业方向。水平基本上要达到这个方向的专家法务水平。
2.行业知识、多多益善
法务BP的最大特点是匹配具体业务线,对业务线提供法律合规支持。法务BP只有在熟悉和理解业务的基础上,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合规支持。
从宏观层面上对该业务所在的行业要有基本的认识。如新能源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内整体市场规模、龙头企业情况、行业监管政策法规、行业***性法律问题等。这些可以通过关注行业信息、阅读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发表的行业研究报告/白皮书、阅读本公司战略部门撰写的研究报告等方式获得。
从中观的角度出发,应该对该业务在本公司的情况有基本的认识。如核心业务线、新兴业务线、业务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等。
从微观层面对具体业务逻辑、利润模型、产品逻辑、产品功能有基本认识。只有在理解事实的前提下,才能提出正确、合适的法律意见。
理想情况下,法务BP应该像投资经理、行业研究员一样深入洞察研究所支援的业务线。法务BP是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的结合。
3.支持方式、手动和主动相结合的
法务BP对业务的日常支持工作主要是合同审查、合规性评价、咨询等。这些往往是法务BP被动提供的支持。法务BP不同于外部律师,不能停留在被动的支持阶段,要在深入认识业务的基础上主动提供符合法律规范的支持。(一般来说,外部律师可以被动提供法律支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可以主动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被动提供是“防御”,主动提供是“攻击”,那么法务BP应该是攻防结合。(攻击、防御都是针对法律风险的)。法务BP主动提供法律遵从支持的方式有:1)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撰写最新政策法规解释,提出遵守要点。2)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总结本行业典型案例,提出法律风险。3)提前警告业务计划、计划,提出替代方案,避免走红线。理想情况下,法务BP应成为业务信任的合作伙伴、专家顾问、智囊团、参谋部。
虽然不能到达,心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