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强奸男人为什么没有保护法

因为我国目前的强奸罪男性被强奸的情形尚未立法,而且就是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对此保护的案例。

法律依据

但是很多国家的刑法或司法实践早就不强调强奸罪中受害方的性别了。例如,德国1975年刑法典的强奸罪还是指“强迫妇女”,但其1998年新版刑法典的强奸罪就只规定“强迫他人”了。意大利现行刑法“60条2性暴力”也只是将强奸罪的受害者规定为“他人”。我国台湾地区《妨害性自主罪章》也将强奸罪由“妇女”扩充为“男女”。

根据我国法律“罪行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目前性侵男性是无罪的。

1、强奸男性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者经过法医确认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并且达到轻伤标准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我国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涉嫌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男性被性侵构成犯罪,会涉嫌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但是,不构成强奸罪。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有女性,不包括男性。如果男性被性侵,不会构成强奸罪,只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如果在性侵犯的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即男性的身体,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