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独资人是不是承担所有责任
自然独资人是承担所有责任。具体如下:
1、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2、个人独资企业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当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时,要以企业全部财产予以清偿,不足清偿时,才由投资人其他财产清偿。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公司设立数量上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税负方面,有限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外担责,自然人独资也称为一人公司,公司对外负债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可能突破出资额度对外程度责任,担在税负方面自然人独资公司更低;
3、法律定义上,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根本意思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用出资来承担公司的经营和分红以及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时要注明,在营业执照要标明,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结构上,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应当由个人承担,因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是自然人一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