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押运员枪支走火击中同事,是否是人员过失导致?

四川南充一押运员枪支走火击中同事,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枪支弹药都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我们都知道。如果确定是枪支走火公安民警是合法用枪,不存在故意或者放任的行为,没有违反用枪管理条例,那么是没有处罚的,只能在枪和子弹经过鉴定后,证明是否正常使用,查明着火原因才能判断这个事情是怎么样。

在4月21日的时候,四川南充一名保安服务人员。的一名押运员在押运完钞票从银行回到公司,在枪弹分离的过程中发生意外走火,将同行的另一名押运员击中中枪的押运员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而郑名押运员目前因为涉及过失伤人导致人员死亡,目前已经被刑拘。而根据押运员讲述,一般来说他们押运的时候枪口都是不准对着人的,即便是空枪也不能对人,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情,子弹击中了一名押运员的右大腿靠腹部的位置。他的伤口有很明显的洞。而四川南充保安服务总公司,押运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涉事的押运员是新人,后未经正规培训就上岗的言论是不真实的,他们在上岗的话肯定会对这些新人培训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上岗,而他们现在正在调查当中。

根据律师的介绍,目前从受害者的角度说,当天运钞结束,从银行回公司,枪支弹药分离过程发生意外,他的死亡符合工伤或者***亡的情况。他在就职的保安公司可以申请报工伤,如果公司帮这名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亡应该享受相应的赔款。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觉得真的很可惜,这个受害者家庭本来是非常的幸福美满,可是就遇到这样的灾难之后,造成了家庭破碎,真的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