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疫情咨询电话12345

安徽省疫情咨询电话:

一、合肥市咨询电话:0551-65102335

二、淮北市咨询电话:0561-3119613

三、亳州市咨询电话:0558-5625006、0558-12345

四、宿州市咨询电话:0557-3022905

五、蚌埠市咨询电话:0552-12345

六、阜阳市咨询电话:0558-2118844

七、淮南市咨询电话:0554-6640051

八、滁州市咨询电话:0550-3025098

九、六安市咨询电话:0564-3379045

十、马鞍山市咨询电话:0555-12320

十一、芜湖市咨询电话:0553-3829224、0553-12320

十二、宣城市咨询电话:0563-3011207

十三、铜陵市咨询电话:0562-2834659

十四、池州市咨询电话:0566-3393890

十五、安庆市咨询电话:0556-5347260

十六、黄山市咨询电话:0559-253007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