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外债和内保外贷区别是什么
内保外贷与内保外债的最大区别在于,内保外债资金汇入境内企业使用,内保外贷资金由境外企业使用。内保外贷是指境内企业担保,相关联的境外企业贷款;内保外债是指境内企业担保,也是境内企业贷款,只是资金来自境外,以外债的形式。
1.内保外债业务是指境内企业(即债务人)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借款保函,由境外银行提供融资,境外银行放款后,汇入境内企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因而又叫做内保直贷。简单地说,内保外债业务属于担保人、债务人在境内,债权人在境外的跨境担保。内保外债由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和境外银行贷款给境内企业两部分组成,该业务的授信主体即保函业务申请人同时又是境外融资的债务人。 2017年以来,为积极响应监管机构拓流入政策导向,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不占用银行贷款规模的前提下开立表外保函,利用境外低成本融资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增加外债流入量、结售汇量、保函业务量和中收。
2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境内企业通过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外银行向境外企业发放融资提供担保。利用境内人民币定期存单收益或理财产品收益与境外美元融资成本利息差;利用人民币预期升值趋势,赚取美元与人民币的汇差。
3.适用客户
(1)内保外债 适合达到银行授信要求且有人民币融资需求或外币使用需求的企业,希望拓宽一条替代境内人民币额度紧,价格高的情况下的境外融资渠道。业务并不限于贸易企业,外币放款后可以直接使用或归还他行外币贷款,也可以结汇人民币用于企业合理的日常经营范围的支出以及归还他行人民币贷款,最终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购汇还本付息至境外银行
(2)内保外贷 沿海地区民营经济本身发达,资金获利的欲望和能力以及渠道均较强,当地企业往往采用业务创新模式进行套利,如广东、深圳、厦门等较早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当地的内保外贷业务短期内获得蓬勃发展,对银行存款拉动、改善负债结构、降低存贷比,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