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对劣迹艺人惩戒分等级,你认为这项提议如何?
代表建议对劣迹艺人惩戒分等级,你认为这项提议如何?这能对演艺行业有限制作用吗。
一:前车之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简称:中演协)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正式对外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演艺人员的从业范围、从业规范、机构设置、自律惩戒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今年的两会上,对劣迹艺人的惩戒也得到关注。
二:提议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建议对劣迹艺人的惩戒分等级,针对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惩戒。她认为,艺人作为明星和偶像,已经享受了作为明星和偶像的红利,也应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一旦出了问题,应该承担后果。但是对他们的惩戒应该有规则和章程,另外还要更关注受他们牵连的作品,以及资本的风险如何可控。对于禁入的劣迹艺人,对于受其牵连的作品一是可以进行索赔,二是要想办法抓紧补救。如果错误不是太严重,可以给一个禁入的日期,惩戒期满,艺人可以复出,受其牵连的作品也可以播出。
三:火爆的市场娱乐圈可能是现在大家都想钻的圈,火爆程度实在是夸张,我们时不时可以听到某某艺人片酬成千上万,许多的孩子对此都想做明星。但是近几年接连出事,从一开始的柯震东吸毒,凭借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爆火的他,被曝出吸毒的新闻,到现在仍然不能在大陆进行活动,这是大家对于他的零容忍。后来还有范冰冰的漏税事件,以及郑爽的代孕风波,这其中的一切都向大家表现着,娱乐圈是一个保护圈,你出错也没关系的错觉,但是明星也是人,犯错也需要批评。
我觉得这项提议十分的合理,并且对于演艺行业来说是一个十分之有效的限制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