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以后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对整个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

3、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4、当地政府给与的奖励与补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