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法中的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和执行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享有法外的特权,超越其权限的行为无效,违反法律导致相应的后果,一切行政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行政法治原则包括下四个方面:
(1)行政机关非有法律根据,不得使人民负担义务,或侵害其权利;
(2)行政机关非有法律根据,不得免除特定人在法律上所应负担的义务,或为特定人设定权利
(3)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其裁量的界限,仍受法律的限制;
(4)行政权的运用不得和法律相抵触等。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产生的基础,也是行政机关全部活动所应遵循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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