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示为什么标注性别

1.

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会有性别限制。 有些岗位工作环境艰苦,需要奋斗在一线的基层工作,考虑到身体素质与工作强度等因素,因此会规定只允许男性报考。如“24小时不定时检查工作”,“应急救援处置、值班备勤岗位,需要经常加班,工作强度大”等等,这些岗位劳动强度较大,危险系数较高,往往会限定男性报考,辽宁近两年还没有限制男性报考,但备注栏会标注此类岗位更适合男性。例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性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比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边防警察岗位,所以,这类具备体力劳动和危险性的岗位仅允许男性报考。

2.

因工作单位的原因,岗位也会要求性别限制 如女子看守所、女子监狱、妇联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岗位,一般会仅限女性报考,没有限制性别一般也会在备注栏标注适合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