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法律能干预婚外情吗

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第46条规定了,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现时的法律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很明确的答案。

单纯从法律条文来看,婚姻法并没有直接针对婚外情,但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样的情形恐怕没有人会说不是婚外情。过去我们在说第三者、婚外情之类的,往往会认为这是一种情感,是意识领域的,法律不应当干预。这是符合法治的一般原则的,但是对于一些超出意识领域而实际存在的行为,特别是严重的足以损害他人的行为,运用法律来干预也是一种应然之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事实上就是属于严重的婚外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