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基本条件
不属于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住的基本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
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入境和出境不受国籍限制,不需要申请额外签证。其配偶及18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一并申请永居。只要是不符合审批管理条件的,就不属于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住的基本条件。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住的基本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5、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6、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永久居留权,是指某个自然人允许永久居留于某个国家的权利,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称作“永久居民”,可自由出入该国边境,不受居留期限的限制,省却诸多签证和申请居留许可的麻烦,同时,拥有永久居留权,并不等同于获得该国国籍或放弃本国国籍,因此,对于既想在他国长期生活、工作,又不想改变国籍的人士来说,申请他国的永久居留权,不失为上上之策。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