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处罚标准是什么?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秩序的。”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男子散布成都封城谣言被拘5日:

12月8日9时许,赵某(男,31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一微信群内散布“成都卫健委: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谣言。赵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变化牵动人心,谣言的传播扩散严重影响了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