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3、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4、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个方面层层递进,环环紧扣,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二、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详解:
1、 “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统一、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即立法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及时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
法律体系应当力求完整、科学、严谨、系统;各部门法应当合理划分,彼此协调,***同发挥作用;法律规范应当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法律的内容应当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能把部门利益法律化。应当避免和消除各国家机关,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法规与法律解释之间的矛盾。
2、“有法必依”就是要保证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即尽量排除和杜绝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中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腐败现象。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3、“执法必严”就是要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
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要按照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和对他们工作的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4、“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