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持枪为何合法?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而不是说宪法赋予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也就是说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任何政府或君王赋予人民这种权利。 而公民应不应有持枪的权利,从根本上讲是相不相信多数人?人民需不需要自保?人民应不应有自保的权利?政府是不是万能?每个进入政府和军警的精英们乃至国家领导人是不是十全十美而且是不是绝对不会变质?政府有没有变质的可能?人民有没有废除、建立、管理、控制和更换政府的权力?民间应不应有武器?民间应不应有反抗政府的力量和反抗外来侵略的力量?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依赖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只依赖极少数人? 如果公民普遍没有持枪的权利,这就等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没有持枪的权利,在这大多数人中,缺乏理智的人和坏人是少数,好人和有头脑的人是多数。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实际上是禁止大多数好人合法地拥有枪支,因为无法完全禁止住少数坏人非法获得枪支,无法做到少数坏人绝对弄不到枪支,也无法做到每个持枪的好人都绝对不会变成坏人。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其结果往往是:守法的人无法合法地拥有和使用枪支,而不守法的人却往往能非法地拥有和使用枪支。 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军警都没有垄断使用暴力的特权。这对政府和常备军及警察是一种时时存在和处处存在的强有力的最终的监管力量,能有效地及时地广泛地防止有枪的人滥用枪支,能有效地防止枪杆子成为少数人搞独裁腐败统治的命根子。同时这也是一种可以时时和处处弥补和扩大常备军和警察作用的力量。当人民无法通过和平方式推翻独裁腐败的政府或违背人民意志的政府时,人民可以迅速地组织起来,用暴力来反抗政府;当出现外侵时或突然袭击时,尤其是常备军不能进行有效抵抗或失效时,人民可以迅速组织起来进行抵抗;当人们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或威胁而公***安全组织及人员又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时,可以增强人们的自保自卫的信心和能力;当老弱病残者遭到强者侵害时,有助减少强者的优势,增加老弱病残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在平时的生活中,有助培养人们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禁止人们普遍有持枪的权利,禁止民间拥有枪支弹药,实际是剥夺人民维护自由和生命的权利,实际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卫能力和自保能力,实际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实际是保护少数人垄断和把持人民管理社会和政府的权力,实际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严、人民的命运和前途完全交给极少数人,实际是禁止人民管理和监督政府,实际是削弱人民反抗政府腐败统治的能力,实际是削弱人民抵抗外来侵略的能力。 当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有枪炮的侵略者或政府腐败的统治者时,会象绵羊面对穷凶极恶的豺狼一样。一个社会中,99% 的人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好人,却没有持枪的权利,当1% 的人垄断持枪权利后出现胡作非为,这个社会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一个社会中,99% 的人没持枪权,只1% 的人有持枪权,99%的人的生命和尊严要依赖1% 的人的觉悟和良心,这非常不保险。当99% 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1% 的人手中,而没有强有力的有效的约束条件时,当1%中的多数人不负责任或危及99% 中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怎么办?当这1% 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这1% 中的坏人时,怎么办?当这1% 的人被坏人控制怎么办?如果,99% 中的多数人手中有枪,1% 中的多数人要持枪胡作非为就必须先考虑99% 中的多数人手中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