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
营利性托育机构:
在托育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所谓“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情况下,就是区县的工商局;或者包含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营利性托育机构:
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所谓“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通常情况下,就是区县的民政局。
这里有一种很例外的情况,就是成立的托育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则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作为事业单位的托育机构是在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比如一些叫做“XX机关幼儿园”的幼儿园,就是大家比较熟知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早幼教机构,在不久的未来,说不定“XX机关托育机构”也会出现在大家的视线。关于这种特殊情况,我们指给大家介绍一下,对于普通的投资者而言,是不用去考虑这个部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