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
在古代,当朝廷执行死刑的时候,都会把犯人拖出来押上囚车,然后再拖到菜市口进行斩首,而从衙门或者是监狱到菜市口的这一节路程,基本上都是属于热闹繁华地带,这游街示众能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可是现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却看不到这一个游街示众了,这是为什么呢?其实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不尊重犯人的基本权利,所以被废止。
其实游街示众这习惯在我国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可是这一个游街示众的习惯,在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特别是90年代中期,这一个习惯可以说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笔者所看到过的最后一次相关游街的资料,也是在1991年,那也是在80年代的严打之后的余震,进入90年代之后,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相关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于犯人的基本权利也开始一一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落实并尊重他们最后的基本权利,不再进行公开审判,不再进行游街示众,他们可以申请和自己的家人见最后一面,他们在最后一晚可以申请自己喜欢吃的食物,虽然他们已经是犯人,虽然是最大恶极,可是他们依然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力。
二、社会风气发生好转,没有必要再进行相关警示
我国刚刚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时候,由于思想上的大冲击,使得当时的社会风气产生了一些动荡,为了稳定社会,打击犯罪,让人们有深刻的法律意识,所以才会对当时的一些犯罪分子进行相关的游街示众,判了死刑的在游街示众一圈之后,便拉到刑场执行枪决,判了有期徒刑的便会直接拉到监狱。
随着时间慢慢的推移,人们的法律意识是越来越强,遵纪守法的概念是越来越清晰,随着财政上资金的充足,各个地方都加强了警力,各个派出所遍布城乡,在许多地方都安装有监控或者是巡逻人员,这就使得相关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少。
三、游街示众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在游街示众的时候,犯人上的脖子都是挂着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名字和所犯的罪行,如果是死刑犯在上面还会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在车辆上所架立的喇叭里面都还会进行高声的广播,而长期进行游街示众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毕竟当下我国社会把主要的经历在了发展经济上面,不再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主要内容,如果隔三差五的就有犯人游街示众,必然会影响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毕竟有时候一些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小道消息,把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说得是活灵活现,这些小道消息往往会弄得人心惶惶,为了避免产生相关的谣言,为了稳定社会和群众的日常生活,为了让群众把更多的身心投入到经济发展上面,也就自然地取消了游街示众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