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职业道德
幼儿教师享有的权利较多,但也有一定的义务和基本原则,如果违背原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等。
权利幼儿教师享有开展保护教育活动、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权利;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进修。
义务幼儿教师的义务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停止对学生有害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包括爱岗敬业,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教书育人,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