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长时间占道 竟受法律保护?

进入4月后,广州中心六区重启咪表收费,此前趁不收费而长期占据路边停车位的“僵尸车”,现在怎么处理呢?

在广州越秀区的东华南路、东川路、东湖路等路段,不少车仍停在路边。

现场看见,有些车辆车身已布满灰尘,挡风玻璃上铺满落叶,个别车辆甚至四条轮胎基本没有气。

在一车辆上看到一张温馨提示,上面写着“从4月1日起,实行‘先停车?后收费’的管理模式”。

按广州新的路内停车收费规定,重点区域内工作日停满24小时将收费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而这里属于非重点区域,封顶仅每天26元。

有市民表示,有些僵尸车车主已经失联多时,希望能把车及时清走。但法律上,要请走这些“僵尸车”并不容易。

唐耿东?律师:《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这些“僵尸车”即使长期无人问津,依然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人所有财产,属于有主物。

根据规定,交警有权依法对僵尸车拖走处置,市民可打电话举报。近年来多个地市都有清理僵尸车的举措,像深圳自2013年启动“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佛山也在今年开展专项行动。

广州则在去年对逾期未报废的“僵尸车”依法实施暂扣拖离。据统计,2018年以来广州***处理“僵尸车”120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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