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规定了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在身份条件方面,应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不享有外国国籍和境外居留权。其配偶也必须是不具有境外居留权或双重国籍的中国公民。

2、在政治条件方面,应当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国家的事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在行为条件方面,具有涉密岗位的工作素质。工作和社会生活经历清白,遵守国家法律,没有被刑事处罚的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记录;有较强的保密纪律观念,能高度自觉地保守秘密,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记录。

4、在品行条件方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原则性,为人忠诚可靠,品行端正,办事认真负责,言行有节制,社会交往正当,不受各种利益诱惑,没有不良嗜好。

5、在能力条件方面,具有拟任工作所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6、在体能条件方面,身体健康,没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保密法》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