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刑事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

民事刑事行政三者的区别如下:

行政违法案件由行政部门处理,民事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刑事违法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处理;

行政的主体是不平等的双方,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刑事案件的主体有控辩双方组成等。

(1)诉讼的目的不同。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3)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