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章与公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企业项目部印章和公司公章原则上是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项目部印章只是多数都只是用在公司内部的材料报告文件上,不对外使用;而公章无论是内部行使职权还是对外签订协议,都是代表企业的一种行为和意志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结论是项目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部门使用不能代替公司公章,也就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中华人民***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