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性质是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4)专有性。(5)地域性。(6)时间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