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名下的房子如何继承

老人的房产应按如下顺序继承:

1、有遗嘱、遗赠的,按遗嘱、遗赠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3、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继承。

房子的继承权按这样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