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法律分析:

权力一样,无所谓大小

省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各省不同,但大同小异,干部处一般分为一处、二处、三处、四处,干部监督处、干部教育处。

各干部处级别等同,监督处和教育处的职责不言而喻,一处至四处中,一处主要的职责是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同时兼公选办公室,二处至四处分别负责省管地市领导、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的考核、任免、交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