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特生活习惯是什么啊,,法律对务工人员的保证有没

沙特以伊斯兰教为国教。逊尼派的瓦哈比派占穆斯林的大多数。什叶派人数极少,主要居住在东部地区,只占全国人口的10%。此外,还有贝都因人游牧部落为主的沙斐仪派。沙禁止在公***场所从事除伊斯兰教之外的宗教信仰活动。

沙特人始终保持着游牧民族古朴殷勤好客的美德。沙特人尊重现行的国际礼节,对外宾一律以礼相待,对贵客更是关怀备至。沙特人重义气,到沙特人家作客,如果客人不肯喝主人提供的茶或咖啡,主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客人对他的不信任。沙特人喜欢以本国特有的咖啡待客。喝的时候用小杯子。由仆人拿一把咖啡壶,将咖啡精确地倒入杯中,仆人决不会让客人和主人的杯子空着,没等杯中的咖啡见底,就再次斟满,直至客人示意不再喝(手拿小杯轻轻摇晃)为止。沙特富有家庭迎客和送客,喜欢用熏香和喷洒香水这种阿拉伯人的传统待客方式,以示对客人的尊重和友好。沙特人家常饭一般是阿拉伯大饼、面包,牛、羊肉,还有一种叫“黑米叶”的牛油炒饭,这种饭是蒸熟后,用牛油炒的,里边放葡萄仁和松子,因而味道很香。当地人趁热用手抓着吃,抓一把饭,攥成团,送进嘴里,用放在旁边的清水涮一下手,再抓一把饭。

沙特妇女始终保持着伊斯兰教的传统习惯,不接触陌生男人,外出活动穿黑袍、蒙面纱。青年男女的婚姻由父母决定。沙特人衣着朴素。男人穿白色长袍,头上戴白头巾,用黑色绳圈压着。许多人喜欢戴红色格子的头巾。社会地位高的人士,在白袍外边穿一件黑色或金黄色镶金边的纱袍,王室成员和大酋长们都穿这种纱袍。夏季,一律赤足穿拖鞋。冬季有人穿皮鞋。

沙一年有两个重大的宗教节日,即开斋节和宰牲节。开斋节休假七天,宰牲节长达两星期。每年伊斯兰教历的9月为斋月。在斋月的30天内,除病人、孕妇、喂奶的妇女和日出前踏上旅途的人以外,人们从日出到日落禁止饮水、进食。宰牲节在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宰牲节也是朝觐的日子,从12月9日到12日,数百万世界各国的穆斯林涌向沙特,到圣城麦加和麦地那朝觐。

沙民众是世界上最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禁忌较多。他们认为人体感官上的一切刺激、抽烟、饮酒、乃至唱歌跳舞,都是一种堕落的表现,是犯罪的开始,因此,禁酒就成了沙特严格的法律。饮酒者如被抓获,要当众鞭打80下,或者被监禁6个月到1年,另外还要处以罚款。买酒,私酿酒或酒后开车者,均要处以重刑,最严厉的枭首示众。在沙特,所有的餐馆和饭店都不供应酒类饮料。只向顾客提供各种不含酒精的“啤酒”和“香槟酒”等。沙特还是当今世界上唯一禁止上演电影的国家,全国没有电影院。但卫星电视、录像机早已进入了大多数家庭。其它禁忌有:禁吃猪肉,禁止吸毒、贩毒,违者处以死刑;禁止偶像崇拜。沙特的瓦哈比教派禁止崇拜一切先知和贤人,以至扩大到禁止摄制和绘画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包括人类)。此外,宗教界特别禁止在报纸和刊物上登载妇女照片,不少沙特人至今还反对照相,尤其禁止妇女照相。

怎样才能知道外派劳务中介公司是否合法?是否具备资质?

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经商务部批准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为避免上当受骗,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了解:

(一)向当地政府商务厅的外经处了解(电话号码可以从当地114查得);

(二)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

(三)在商务部网站查询

另外,有些单位部门或企业是受经营公司的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您应了解清楚委托他们的经营公司的情况。

(一)注意鉴别劳务中介机构资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对外劳务的中介机构,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依法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出国劳务人员应选择具备以上资证的中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注意了解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政策法规,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目前,一些国家或地区与我国尚无国际劳务合作,向该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劳务输出行为均为违法行为。根据商务、劳动等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可以辨别中介公司劳务信息的真伪。

(三)在签订出国劳务合同时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提防其中的陷阱,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保留好付款收据等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警惕劳务输出方面的虚假广告。面对各种媒体的此类广告宣传,要做到谨慎识别,理性判断,通过相关渠道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核实其真伪,切莫被虚假宣传蒙庇。

怎样才能了解外派劳务项目是否真实?签署外派劳务合同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客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调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随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国外工作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报名前,您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二、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日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三、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户头。同时,您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如由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您可要求其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出示经营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在国外遇到劳务纠纷,该通过那些途径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答: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台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同协商解决问题。

二、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选择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必须要有资质的、合法、正规劳务中介公司才更放心;第二、选择国家。必须是安全、待遇好的国家,动乱的国家待遇再好也不能去;第三、选择工作。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这个跟在国内找工作一样,不要只为赚钱而不考虑其它因素;第四、看福利。在国外要有保险一类的才更有保障,这个雇主有的提供有的不提供;第五、培训自己的语言。语言通才能更轻松。一、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一)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合法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主体符合法定条件原则;(二)劳务人员与经营外派劳务业务的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后,在劳务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三)劳务人员与公司地位平等。签订劳务合同时,劳务人员和公司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合同的条款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双方都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责任。未经它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动合同。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四)向管理部门反映它方违约的一方,有举证的责任,如果劳务人员向有关部门反映外派劳务经营公司有违约行为,必须向有关部门出示证据,否则,难以判明是非,也就是所谓的“口说无凭”,这样能有可能出现“公说公有利,婆说破有利”的情况。二、外派劳务人员应享有的权利:通俗地说,劳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知情的权利,如我将到哪国打工、作何种工作、工作时间多长、报酬如何、是否有劳动和医疗保险,打工所在国家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派出公司有如实告知劳务人员的义务;劳动后得到报酬的权利;休息与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三、外派劳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劳务观念和职业道德:(一)正确认识“国家主人翁”和到国外被雇佣的关系;(二)认真履行合同;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务工,要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遵守所在企业(工地)的规章制度,要尊重所在国和地区的风俗习惯。(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劳务人员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劳务人员要学习、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如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知道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二)要了解掌握外派劳务业务的常识,如外派程序、经营单位资格,对外签约单位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与劳务人员的关系,境外履约工资支付标准(点工或定额),境内外保险责任的承担及费用的支付,如何判断一个劳务项目的真假(有权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说明》或《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函》;中外方之间的劳务合同;有权公司与劳务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等等。(三)在报名、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以及向劳务公司缴费等各个环节,劳务人员要提出查看经营公司的经营资格证书、能证明劳务项目真实性的材料(如《劳务项目说明》),要勇于讨价还价;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知道在何时向劳务公司支付何种费用;保留招工简章、合同,保留报名费、服务费收据(报名费、服务费收据必须是正规收据)。(四)劳务人员在境外履约期间,当对方提出变更或违反合同的要求时,劳务人员应要求对方出具书面通知,劳务人员对此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保留对方在合同期内违约的证据,以便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五、境外履约应注意的问题:(一)劳务人员要有健康的劳务心理,保持平常心,对境外务工的期望值,特别是对打工收入的期望值不能太高;(二)对在境外打工、生活可能遇到的困难,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三)遇到问题、矛盾和纠纷要依法解决,积极沟通,向包括驻外使领馆在内的有关部门反映;(四)遵守国外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无)保重身体,注意预防艾滋病;六、外派劳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而言,外派劳务合同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国别、工种、在外工作期限(一年还是两年)、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与医疗保险、国际交通费用、工作地市内交通费承担方式。多数80后等待着就业或是就业后生活不如意的人***同存在的问题。

先说“出国劳务”的问题。现在从中国向外输出的劳动力,基本都是那种没有专业技术的人,到了国外干的都是一些体力工作。基于这一点,我提三个问题:第一,你觉得在现在经济危机的条件下,国外是否有你的工作位置呢?第二,你是否能屈尊去干洗碗刷盘子清理卫生等工作呢?第三,你干这些工作耗费的青春怎样弥补呢?你这样的工作难道要干一辈子吗?当你想放弃回头看看,但自己耽误了大量的时间对自己掌握的技能忘的一干二净的时候,你要怎样做?所以,请放弃“出国劳务”。怎么办?第一点,学会“忍”。正如你所说的,你是一个80后,作为这样的人,你可能没有钱,没有房子,但是,你所拥有的是青春的活力,是奋斗的激情,是实干的精力。你所要做的,就是踏踏实实的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韬光养晦,埋头苦干。期待着一个机会,当这个机会到来时,你就能一飞冲天。第二点,要乐观。1500元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确实,这个数字不能满足你的某些欲望,但是维持生计是不成问题的。人要乐观,因为我们心中有希望。眼前的这些物质方面的欠缺正是我们奋发图强的动力。你可以看看那些伟大人物的生平传记,有多少人是从贫困潦倒走向成功的,有多少人是从默默无闻走向成功的。他们就是你的榜样。第三点,要务实。做人要踏实。你能发问,足见你意识到了生活中的问题,但是你的想法过于不切实际。大的方向,你可以考虑,但是不是出国劳务等一些另辟蹊径的想法,而是例如如何在电工上做文章,甚至是学着现在单位的经营方式,将来有自己的企业;或者是积累经验,将来改行做一些与电力相关的其他工作。“出国劳务”这种想法,会让你与现实世界越走越远,因为那是一个未知数,你想知道这个未知数就意味着你在逃避现实。今后的生活中我提三点建议:1.趁年轻,多学习。多学习与电工相关的书籍,在本专业上做好做精。2.工作上,多留心。交一些有理想又务实的朋友,他们会成为你成功路上的伙伴。在做电工的时候,留意商业机会、工作机会等。3.踏实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你现在应该想的,不是你未来会赚多少,而是要如何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或是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如何从其他渠道获得收入,当然一定要是合法收入。你现在的目标就是“如何让自己的收入增加到1600元”,然后是1700、1800等等。最后,送你一句格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与君***勉。从广义来讲显然属于涉外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本案源某与a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履行地在甲市,所以我国甲市法院享有当然的管辖权。只要原告的起诉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应该受理。法院只有在解决了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等程序法问题之后,才能对案件应适用的法律和事实进行判断。而本案中原审法院一再驳回原告的起诉,主要是混淆了管辖与法律适用的问题。其次,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是个实体法问题,就国内案件而言,一般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涉外案件而言,必须通过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所要适用的法律。但在合同法领域比较特殊,因为合同是高度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不违背国家强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包括选择适用的法律,即使是国内案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也作了类似规定。这说明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时,我国也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本案是个典型的涉外民事纠纷,法院在确定管辖权后就应该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判断,本案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就应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源某与a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其实际工作地点为我国甲市,那么应认定甲市为本案合同履行地,应适用我国法律——劳动法。再次,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这个法条规定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对此,至少存在两种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法只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的用人单位,即该用人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这就排除了外国用人单位的适用;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法可适用于存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外国企业也包含在内。理由是:法条表述的是“中国境内”,而未强调国籍。笔者认为,对该条应该作广义理解,不排除外国用人单位也能适用本法。因此,本案按照合同法适用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应适用劳动法。最后,事实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另一个焦点就是源某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上,但劳动关系的存在并非仅能由书面的劳动合同所证明,只要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即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本案中源某并未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b公司只是源某与a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个工作地点,源某的工作行为只是为了履行其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况且源某的工资也是由a公司允诺负责发放的,可见源某与b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能成立的,这也是导致源某最终败诉的原因。如果您想出国劳务(派到日本、韩国的劳务人员称研修生),请认真阅读这本小册子,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劳务的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解决在出国过程中或者在国外劳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防止上当受骗,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中国劳务人员良好素质和形象。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一、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完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交付;四、机场建设资:按国家规定支付;五、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六、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接收据金额支付。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没有《外派旁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问: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客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调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随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问:为什么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答: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台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来退还保证金。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问: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交纳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如果您写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劳动工资的25%;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

问:是否还要支付中介介绍费?

答:如发生中介费,应该由经营公司支付。

问:出国手续都包括哪些?如何办理?

答: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

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问:在国外工作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问: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台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同协商解决问题。

二、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