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销最简单方法网上申请

个体户注销最简单方法是网上申请。

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在地方政府服务窗口选择营业执照所在省或直辖市,进入当地政务服务网站;检索“个体工商户注销”,选择相应区域后点击“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经营数据清单、税务机关注销通知书、身份证件等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实施注销。若当地支持网络注销,个体户可在营业执照经办机构官网提交注销申请,按提示录入、上传信息即可。

个体户注销的流程:

1、提交注销申请:个体户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的申请;

2、公告通知:登记机关会对个体户的注销申请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

3、清算债务:个体户需清算债务,处理完毕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4、注销税务登记: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并结清相关税费;

5、注销相关证照: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交回登记机关,完成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个体户注销最简单的方法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进行实名认证并在地方政务服务网站选择相应区域进行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审核通过即可。如果当地支持网络注销,个体户也可以在营业执照经办机构官网提交注销申请,按照提示录入、上传信息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