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需要通过什么制定

法律分析:

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需要通过我国宪法和民法来规定,我国宪法和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