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位(法律豁免)是什么意思,在工作描述中看到的,求解答
属外交特权之一。适用于任何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也包括其有限的眷属在内:如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
享有的绝对豁免权包括:1、刑事裁判豁免:可不受驻在国刑事追诉,无出庭作证的义务。
2、行政与民事豁免:不受强制执行及处分,不承担给驻在国纳税的义务。
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例如:交水、电费,财产继承权等。派驻国外交官主动于驻在国兴起诉讼,不享有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