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是指哪个单位
劳动保障部门是指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
1、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2、法制司。
3、规划财务司。
4、培训就业司。
5、劳动工资司。
6、养老保险司。
7、失业保险司。
8、医疗保险司。
9、工伤保险司。
10、农村社会保险司。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12、国际合作司,
13、人事教育司。
14、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5、离退休干部局。
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劳动保障政策,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定劳动标准、工资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的政策。此外,劳动保障部门还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部门是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劳动保障政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