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给女人送花的法律
男女恋爱期间花费的钱财,只要是男方自愿,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解决。如果有金钱或者财物属于彩礼性质给予女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分手后,女方需要全额退赔。
双方达不成退赔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