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全力击毙劫持人质的小孩儿吗?

如果没有其他可行的途径,并且有理由相信人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但是这个例子比较极端,现实生活中几乎不会出现,而且警方有很多非致命武器,不一定要击毙。

简单说,从法律角度,即便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如果威胁他人生命安全,也是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的。

换个例子可能更容易理解,如果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做这件事,警方为保护人质,这是不是就比较容易接受了?不满14周岁的人;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法律上都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责任人。